为加强特种设备管制,工业部颁行新法规
柬埔寨政府和中资企业合作,加强八大类高风险设备安全监管。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公共安全秩序,推动国家经济稳健发展,柬埔寨工业科技与创新部工业总局与特种设备检测院(柬埔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检院”)近日发布公告,决定对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场内机动车辆、游乐设施及客运索道等八大类高风险设备,实施更为严格的全链条安全监管。
该公告于2026年3月13日在工业科技和创新部工业总局局长派占达拉瓦阁下与特种设备检测院(柬埔寨)有限公司签署关于高风险设备检验技术检验与培训合作的谅解备忘录仪式上宣布的。
新规旨在通过强化源头管理和过程监督,全面提升高风险设备的安全水平。具体要求涵盖以下四大方面:
一、严格资质准入管理
高风险设备的制造、安装、改造、修理及维保单位,必须依法向柬埔寨特种设备检测院(特检院)申请资质评审,经审查合格并取得工业部颁发的相应资质证书后,方可从事相关业务活动。
境外高风险设备制造单位向柬埔寨境内进口高风险设备,须通过特检院评审并取得工业部颁发的相应资质证书;未经评审或评审未通过的境外设备,一律禁止进口。
二、强化设备检验监管
在安装与验收检验方面,新装高风险设备必须具备完整的产品合格证、监督检验证书等资料。设备安装前,安装单位应提前向特检院提出监督检验申请;设备的安装、改造、修理全过程,必须接受特检院监督检验。未经监督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设备,严禁投入使用。
定期检验:在用高风险设备必须按照规定周期开展强制性检验。未经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高风险设备,使用单位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并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仍不合格的,将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三、落实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高风险设备生产单位(含制造、安装、改造、维修、电梯维保)必须配备技术负责人、质量保证工程师、焊接作业人员;高风险设备使用单位必须配备具备专业能力的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
上述人员须经特检院组织的专业培训与考核,取得相应资质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持外国作业人员证件的,须持该原证件到特检院申请换证考核,考核合格者换发柬埔寨高风险设备作业人员证书。
高风险设备生产单位未配备经考核合格的技术负责人、质量保证工程师、焊接作业人员的,一律不得开展相关生产活动;使用单位未配备持证人员或安排无证人员操作高风险设备的,一律不得启用相关设备,并将依法追究单位主体责任。
四、严厉惩处违法违规行为
柬埔寨王国政府强调,对违反本通知要求,未履行安全主体责任、擅自违规作业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据相关法律予以严肃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处以高额罚款、吊销经营资质、责令停业整顿;对造成安全事故、危害公共安全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绝不姑息。
高风险设备安全事关国计民生,加强监管是世界各国通行做法,更是柬埔寨王国政府的重要职责。各相关单位和个人务必严格遵守本通知要求,切实履行安全责任。
为鼓励社会共治,政府同时公布了举报电话(0317 333 999 及 0317 222 888),欢迎社会各界积极监督,共同维护公共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