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部豁免逾期申报罚款
柬埔寨商业部近日发布公告,宣布实施企业年度申报(ADNC)逾期罚金豁免政策。根据规定,罚金追溯期限限定为最近一年。申请豁免需满足的条件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企业须向商业部缴纳最近一年的年度申报逾期罚金;必须参与股东背景审查流程,以配合并加强国家反洗钱工作的开展。
根据商业部于1月8日发布的公告,为了减轻企业的负担,同时加强反洗钱监管,商业部决定推出“罚款豁免”激励措施,允许企业只须缴纳最近一年的罚款,而过去累积的罚款(不论多少年)则“一笔钩销”。欲享受罚款豁免激励的企业,须在公告发布后的60个工作日内,补缴一年罚款和完成股东背景调查申报。
若企业未能在60个工作日内补缴罚款和完成申报,商业部将把有关企业列为“不活跃企业”。企业可通过柬埔寨商业部商业注册平台完成申报和付款程序。
根据商业注册法规,企业有义务每年提交“年度经营状况申报”,若逾期或未申报,每年将被罚款200万柬币(约500美元)。为了防止柬埔寨被利用作为“洗钱中心”,柬埔寨已加强相关法规,包括要求企业需提交所有股东及“最终受益人”的身份证明。
“最终受益人”申报信息,将能让监管当局“穿透”企业股权结构,即使股东是公司法人或控股公司,监管当局仍可追溯至最终持股的自然人身份,防止股东利用空壳公司隐藏资金来源。
在必要时,商业部也将要求企业管理层和股东出示原籍国的“良民证”,以证明其无犯罪纪录,或是在国际制裁名单或属于“政治敏感人物”。此外,一旦被列为“不活跃企业”,企业将无法合法和正常运营,包括无法进行股权转让和地址变更,其银行账户也可能会受到影响。

